明港酉铝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法律圖書館

  • 新法規(guī)速遞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

    1. 【頒布時間】2017-11-4
    2. 【標(biāo)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
    3. 【發(fā)文號】主席令12屆第80號
    4. 【失效時間】
    5. 【頒布單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
    6. 【法規(guī)來源】http://www.npc.gov.cn/npc/xinwen/2017-11/04/content_2031452.htm

    7. 【法規(guī)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八十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于2017年11月4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xí)近平



    2017年11月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為了懲治侮辱國歌的犯罪行為,切實維護(hù)國歌奏唱、使用的嚴(yán)肅性和國家尊嚴(yán),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將該條修改為:

    “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涂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quán)利。

    “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情節(jié)嚴(yán)重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本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免責(zé)聲明:
    本站(law-lib.com)法規(guī)文件均轉(zhuǎn)載自:
    政府網(wǎng)、政報、媒體等公開出版物
    對本文的真實性、準(zhǔn)確性和合法性,
    請核對正式出版物、原件和來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聯(lián)系
    ====================================

    中央頒布單位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圖書館

    .

    .

    广河县| 郓城县| 化隆| 伊春市| 万安县| 苏尼特右旗| 平顶山市| 梁山县| 乌兰察布市| 巴林左旗| 六枝特区| 甘孜县| 宁津县| 龙里县| 新密市| 漳州市| 会东县| 车致| 博野县| 扬州市| 宕昌县| 牡丹江市| 常熟市| 丹东市| 横峰县| 鄂州市| 阳新县| 来安县| 金山区| 滨州市| 商河县| 庐江县| 密云县| 永定县| 长春市| 巴塘县| 二手房| 吉首市| 香格里拉县| 厦门市| 小金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