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港酉铝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法律圖書館

  • 新法規(guī)速遞

  • 因一方欺詐結婚應屬離婚理由

    [ 王克先 ]——(2014-8-16) / 已閱11182次

    因一方欺詐結婚應屬離婚理由
    案情介紹
    2009年3月,張政與王萍相識戀愛。2009年6月15日,張政與王萍喜結良緣。一年后,王萍因患紅斑狼瘡住院治療,此時王萍才告訴丈夫自己患有紅斑狼瘡多年。張政在震驚之余,對妻子及其家人的欺騙感到憤怒。待王萍出院后,張政一紙訴狀將王萍告上法庭,要求離婚。法院以夫妻感情未破裂、離婚理由不充分為由,駁回了訴訟請求。
    半年后,張政再次提出離婚訴訟。王萍提出,離婚可以,但張政必須支付離婚后30年的醫(yī)療費及生活費84萬余元,否則不同意離婚。
    甘肅省蘭州市七里河區(qū)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紅斑狼瘡不屬于法律上禁止結婚疾病,但紅斑狼瘡會影響生育,病人懷孕后病況會惡化,部分患者確實不能懷孕。張政與王萍婚后共同生活時間較短,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應判決準予離婚。因王萍身患疾病尚需治療,又無生活來源,張政應給予一定的幫助。
    (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案例來源: 2012年11月6日《蘭州晨報》,作者:陳霞)
    律師分析
    一、因一方欺詐締結婚姻
    《婚姻法》第五條規(guī)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方加以干涉。結婚自愿原則是婚姻締結的首要前提,也是婚姻合法有效存在的必要條件。這一原則奠定我國婚姻制度的基石,并成為無效婚姻、可撤銷婚姻等具體制度設計的理論基礎。
    無效婚姻是指不符合法定結婚實質要件,違反了結婚的禁止性規(guī)定,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違法婚姻!痘橐龇ā返谑畻l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三)婚前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可撤銷婚姻是指男女雙方或一方缺乏結婚的真實意思,因受對方或者第三者脅迫而締結的違法婚姻。脅迫是可撤銷婚姻唯一的法定事由!痘橐龇ā返谑粭l規(guī)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條規(guī)定,婚姻法第十一條所稱的“脅迫”,是指行為人以給另一方當事人或者其近親屬的生命、身體健康、名譽、財產等方面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另一方當事人違背真實意愿結婚的情況。
    但欺詐既未列入可撤銷婚姻事由,也未列入無效婚姻事由。
    結婚,是基于男女兩性永久共同生活的愿望。為實現(xiàn)該愿望,婚前必然對另一方的品行、身體、能力、學識等進行認真考察。但由于個體能力的差異,信息不對稱的情形經常存在,以致一方無法識破對方的欺詐,而陷入錯誤的認識,作出錯誤判斷,違背真實意思與對方結婚。
    本文所稱的欺詐,僅指一方采取隱瞞真相或虛構事實的手段欺騙對方,使對方陷入錯誤認識,違背真實意思締結婚姻。不包括雙方合謀騙取婚姻登記或一方以騙取財物為目的的欺詐。一方的欺詐行為除了可能擾亂婚姻行政管理秩序外,主要是侵害了對方的知情權,從而直接影響對方對締結婚姻的正確判斷和選擇。比如,某甲向某乙提供虛假的年齡、身份、健康狀況等重要的基本個人信息,使某乙基于這些錯誤的信息作出愿意與其結婚的意思表示。
    當然,以上隱瞞真相或虛構事實是一方故意而為之,如果連其本人也不知道,比如自身患有疾病就不一定了解,此時沒有告知對方就談不上欺詐。
    二、一方欺詐的事由
    1、隱瞞疾病
    隱瞞的疾病不是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某疾病是否屬于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具體可以參考《異常情況的分類指導標準(試行)》,該指導標準將疾病根據(jù)嚴重程度分為四類:不許結婚(不許結婚列入了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但這并非疾。;暫緩結婚;可以結婚,但不許生育;可以結婚,但需限制生育。不許結婚和暫緩結婚的疾病即為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禁止結婚,這是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
    一方婚前隱瞞疾病,但隱瞞的不是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如癲癇病、性功能障礙、無生育能力、尿毒癥、先天性心臟病、乙肝小三陽,等等疾病,如前所說,既非可撤銷婚姻事由,也非無效婚姻事由。
    一方婚前隱瞞疾病,所患的只要不是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該婚姻有效。
    2、隱瞞實際年齡
    雙方結婚時,隱瞞年齡一方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如果起訴離婚時仍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應宣告婚姻無效;如果起訴時,對方已經達到法定婚齡的,按一般離婚案件處理。另有的情況是,一方為達到與對方結婚之目的將實際年齡騙小,如某男實際年齡45歲,謊稱35歲,女方28歲未婚,由此同意與該男結婚,婚后發(fā)現(xiàn)其實際年齡。
    3、隱瞞婚姻史、同居史、有子女等事實
    有的人有結婚史,或未經結婚登記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或曾是他人的二奶、三奶,或生有子女等等。但與對方談婚論嫁時,以未婚的面貌出現(xiàn),或隱瞞生有子女的事實。
    4、隱瞞違法前科或違法身份,隱瞞犯罪前科或犯罪身份
    隱瞞有或曾有過吸毒等違法行為,隱瞞有犯罪前科或犯罪尚未處理的事實。
    5、隱瞞學歷、職業(yè)、經濟狀況
    如有的人只有初中學歷,無業(yè),吃了上頓沒下頓,卻謊稱自己大學畢業(yè)、公務員,老爸是富翁等等。
    6、隱瞞整容事實
    容貌可以整,遺傳基因卻不因整容而改變。愛美之心人皆有之,整容是個人的權利,但婚前應如實告知對方整容的實情,避免婚后發(fā)生矛盾。
    以上種種隱瞞真相的行為往往同時蘊含著虛構事實。
    三、因一方欺詐結婚應是離婚的理由
    只要不是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不影響結婚;誰都知道,只要相愛,年齡不是問題;有婚史有子女,曾有違法、犯罪行為,學歷、職業(yè)、經濟狀況、容貌等等雖然影響戀愛、婚姻,但不是唯一的因素。關鍵是,一方對準備結為夫妻的另一方不應刻意隱瞞這些問題或虛構事實以騙取對方同意結婚,而應當坦蕩面對,給對方有充分考慮的機會,締結的婚姻才有基礎才會牢固,經得起考驗。
    《婚姻法》規(guī)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對他人而言,一方隱瞞的真相屬于個人隱私,虛構的事實可能屬于善良的謊言,但夫妻身份具有特殊性,一方婚前隱瞞真相或虛構事實侵犯了對方的知情權,知情后會給對方精神造成傷害,影響夫妻感情。如果一方隱瞞真相或虛構事實,影響了對方的婚姻選擇意愿,結婚就不是對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非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下締結的婚姻,違反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的婚姻法基本原則。
    有人認為,一方隱瞞的真相,虛構的事實必須屬于重大事由,比如一方患有難以治愈的重病,故意隱瞞不讓對方知悉,才是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事由,F(xiàn)實生活中,由于個體的差異,影響真實意思表示的事由不在大小,而知情后對同一事由有人在意有人不在意,影響夫妻感情的事由也不在大小。因此,筆者覺得,不論一方欺詐的事由大小,只要足以影響對婚姻對象的選擇,足以影響對方真實意思表示,就可以認定屬于一方欺騙對方騙取《結婚證》,嚴重影響夫妻感情,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成為法院判決準予雙方離婚的理由。
    法律依據(jù)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條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2、《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
    第八條 婚前醫(yī)學檢查包括對下列疾病的檢查:
    (一)嚴重遺傳性疾;

    總共2頁  1 [2]

      下一頁

    ==========================================

    免責聲明:
    聲明:本論文由《法律圖書館》網(wǎng)站收藏,
    僅供學術研究參考使用,
    版權為原作者所有,未經作者同意,不得轉載。

    ==========================================

    論文分類

    A 法學理論

    C 國家法、憲法

    E 行政法

    F 刑法

    H 民法

    I 商法

    J 經濟法

    N 訴訟法

    S 司法制度

    T 國際法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圖書館

    .

    .

    砀山县| 高邮市| 大洼县| 石首市| 黄山市| 射阳县| 吉水县| 正镶白旗| 镇原县| 马山县| 定西市| 贵溪市| 芦溪县| 安化县| 镶黄旗| 云林县| 贡觉县| 彭州市| 乾安县| 西乌珠穆沁旗| 盐山县| 濉溪县| 甘南县| 绥滨县| 彭泽县| 皋兰县| 延吉市| 武陟县| 息烽县| 奎屯市| 阿拉善盟| 潍坊市| 洪泽县| 宁陕县| 垫江县| 商丘市| 大石桥市| 保德县| 张家口市| 金湖县| 樟树市|